贵州省毕节试验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纪略
图为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区。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供图
贵州省毕节试验区近年来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紧紧围绕 “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主题,寓生态建设于经济发展之中,把退耕还林工程与特色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坚持实施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战略,着力推进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据了解,1988年~2018年,毕节市森林面积从601.8万亩增加到2261万亩、森林覆盖率从14.94%增长到56.13%、林木蓄积量从872万立方米增加到5540万立方米,实现了生态环境从不断恶化到明显改善的重大跨越。
如今的乌蒙大地,“越穷越垦、越垦越穷”“几山坡地饿肚皮”的困境已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是春花烂漫、夏树成荫、秋实累累,实现了“既要绿水青山、更要金山银山”的良性发展。
20年累计退耕还林597.37万亩
记者了解到,自2000年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实施以来,毕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337.5万亩(其中耕地造林108.4万亩、荒山造林185.6万亩、封山育林43.5万亩)。在耕地造林的108.4万亩中,还生态林106.8万亩,占耕地造林任务的98.5%,其中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7个贫困县退耕还林面积92万亩,占86.1%;还经济林1.6万亩,占耕地造林任务的1.5%。耕地造林中,有39.68万亩纳入了国家公益林,10.98万亩位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赫章县、威宁自治县)。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效益非常显著,大方县穿岩村、滑石村,七星关阳鹊沟,大方和黔西交界的西溪河两岸等成效突出的示范点纷纷涌现。
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重启后,国家、省连续4年倾斜安排毕节市建设任务,2014年~2017年共下达毕节市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59.87万亩,占到全省的四分之一,项目任务和资金名列全省各市州第一。4年里,毕节市累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59.87万亩,其中,还经济林224.75万亩,占退耕还林面积的86.2%;还生态林36.12万亩,占13.8%。工程建设涉及238个乡镇、3075个村、205.72万人,覆盖48.18万名贫困人口,人均可获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55元。毕节市成为全国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最多的地级市,引来了多个省份或地区赴毕节考察学习。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20年以来,全市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28.4%提高到2018年56.13%。其中退耕还林工程累计营造林597.37万亩,贡献森林覆盖率14.8个百分点。
改善了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
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对改善毕节试验区生态环境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毕节通过大规模的退耕还林,特别是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危害明显减轻,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水土流失,提高了退耕还林区域内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土壤侵蚀模数、土壤流失量明显减少,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逐年下降,大大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曾经“开荒开到边,种地种到天”的情景如今已杳然无踪,山清水秀、天蓝地绿、鸟语花香,已成为乌蒙大地的主旋律,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耀然呈现,生态效益凸显。
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据了解,毕节市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涉及243个乡(镇、办事处)1983个村,全市获得中央政策性补助资金27.92亿元。通过退耕还林直补政策,使120余万人从中直接受益,退耕农户平均获得补助8949元。全市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59.87万亩,农户可获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31.18亿元。工程建设涉及238个乡镇3075个村205.72万人,覆盖贫困户48.18万人,人均可获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55元。
特别是高寒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补助已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程度。据国家林业局中南院2013年4月对赫章县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的检查统计,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受益农民达3.6万户14.4万人,退耕农户户均获得补助7800多元。凡是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农户,不仅有了可靠的钱粮现金补助,还能腾出富余劳动力进行多种经营、副业生产和外出务工。
据统计,毕节市通过劳务输出人数达150万人,年务工收入约40亿元,已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核桃、樱桃、苹果等种植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为退耕农户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8年的316.9元增长到2018年的9354元。
另外,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毕节市集中打造了以赫章、威宁为主的核桃,七星关、大方、黔西和金海湖新区为主的刺梨,织金、纳雍为主的皂角,威宁苹果、油茶,总溪河及鸭池河流域为主的樱桃等10大特色林业产业基地。
独家稿件声明
本网站内容中注明来源为“中国自然资源报”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个人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不得对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自然资源报”。转载本报稿件需经本报授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2层 电话:010-62119819
京ICP备1205217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900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