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部委托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2019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市四川盆地永安场气田开采等11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1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66558310
电子邮箱:jyang@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0年6月29日
11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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