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监管 南江县精准实施地灾避让搬迁
党政同责,一盘棋统筹推进。面对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始终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头等大事,主动作为、科学应对,成立了以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自然资源、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32名县级包保领导、110名乡镇包保领导、700名村社包保责任人的包保责任机制。同时坚持将避险搬迁与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有机结合,深度衔接土地规划和利用、交通、水利、农业农村、能源设施等各类专项规划,确保行动有方向、建设有抓手、发展有蓝图。
多方联动,一条心直通服务。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把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出行、医疗教育等民生实事记在心上、抓在手里,科学确定了3种搬迁形式(自行选址新建安置,在城区、集镇自行购房屋或投亲靠友,根据山区特点合理选择安置点集中安置)供农户自主选择。会同各乡镇创新推行“建房前、建房时、建房后”全过程监管服务,建房前由县住建局提供农房设计图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规划、土地类别、地质结构进行科学选址。建房时,由乡镇(街道)按照“三到场”要求,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人员亲自到场选址、定点、放线。建房后,县住建、自然资源等单位分片、分点巡查监管,确保安置点不出现安全隐患。
精准保障,一张图护航民生。出台《南江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结合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数据,细化形成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作战图”,分A、B、C三级实施避险搬迁,对A级隐患点搬迁农户实行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差异化补助。其中分散安置按照3人及以下户每户补助5万元,4人户每户补助7万元,5人及以上户每户补助9万元;集中安置另按1万元/户补助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生产用房建设资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生产用房由政府负责建设。坚持按照“建一拆一”原则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搬迁和拆除完成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逐户进行核查和验收,对搬迁安置户数、人数、原宅拆除等情况重点跟踪监督,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确保受威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南江县作为典型的山区(县),山地占比达95%,现有在册隐患点440处,威胁4457户24484人。截至目前,全县共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4115户,1.6万名群众有序搬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实现连续11年地质灾害防治“双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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