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局三举措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三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该局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最终实现矿山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目前全市有8家矿山符合绿色矿山申报基本条件,经过矿山企业自评、第三方机构评估、市局审核、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实地抽查及复核,省自然资源厅已公告拟推荐其中6家绿色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编辑:铁亚琪
审核: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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