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有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动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部起草了有关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6月4日发函广泛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自然资办函〔2019〕956号)。经汇总分析,并修改完善,现再次送你单位书面征求意见。请于11月30日前将意见返回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联系人:董大啸 王华兵
010-66557109(电话),010-66558542(传真)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质 勘查管理司
邮 编:100812
来源:自然资源部
编辑:铁亚琪
审核:李梦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2层 电话:010-62119819
京ICP备1205217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900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从行业工作角度出发,所载信息部分来自相关媒体,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