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 | 自然资源部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部署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据悉,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的推荐范围为省级绿色矿山中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满足《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表现较为突出的独立矿山企业。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不超过本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总数一半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非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25个、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10个。
遴选推荐工作程序包括网上填报和核实确认等。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拟推荐的矿山企业,登录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自评估报告及影像资料,填写相关信息,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拟推荐矿山开展实地核实。
为避免增加地方和矿山企业负担,此次遴选明确了多项具体举措:一是遴选推荐全流程均在网上进行,无需报送纸质版;二是可使用已有的省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无需重复开展第三方评估;三是对已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评估、核实、入库的省级绿色矿山,本次遴选推荐过程中不再要求开展实地核实。
自然资源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开展技术审查与论证,对各地推荐的矿山按一定比例开展实地核实,对论证存疑或建设条件不达标的矿山开展重点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论证通过后,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示推荐矿山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告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记者 王瑜 通讯员 孙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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